(2022年05月24日-2022年06月10日)
根據《章程》規定及2022年工作需要,中國鍛壓協會于2022年05月24日-2022年06月10日以通訊形式召開了第八屆第七次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就以下事項進行表決:
(1). 第九屆理事會領導機構設置(草案)
(2). 第九屆理事會產生辦法(草案)
(3). 第九屆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產生辦法(草案)
(4). 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產生和表決辦法(草案)
(5). 中國鍛壓協會分支機構更名情況表(擬)
(6). 設立中鍛智能裝備設計院(青島)有限公司
(7). 設立全國智能鈑金制造職教集團
(8). “頭腦風暴”專家庫第二十四批專家名單(推薦)
(9). 中國鍛壓協會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管理辦法(草案)
5月24日發出通知51份,至表決截止日期,共有46位常務理事登錄表決,同意表決數量占比超過2/3。依據章程規定,表決通過所有事項。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中國鍛壓協會第九屆理事會領導機構設置(草案)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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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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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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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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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遠 及 前任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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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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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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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3 人進行輪值,民政部注冊一位專職理事長。另兩位輪值中間兩年。三位分別來自鍛造、沖壓和鈑金制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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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設 3 位進行輪值,民政部注冊一位專職理事長。另兩位輪值中間兩年。三位分別來自鍛造、沖壓和鈑金制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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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值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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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來自不同于理事長行業的企業人員 , 由副理事長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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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來自不同于理事長行業的企業人員 , 由副理事長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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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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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出任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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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出任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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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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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人
模鍛( 3 人)
精鍛( 2 人)
自由鍛( 1 人)
環鍛件( 2 人)
沖壓( 2 人)
精沖( 1 人)
鈑金制作( 2 人)
封頭( 1 人)
設備( 3 人)
秘書處(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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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 21 人
模鍛( 3 人)
精鍛( 2 人)
自由鍛 / 大鍛件( 2 人)
環鍛件( 2 人)
沖壓( 2 人)
精沖( 1 人)
鈑金制作( 2 人)
封頭( 1 人)
設備( 3 人)
秘書處( 1 人)
其他(討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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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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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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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本屆理事會后向理事會成員進行征集,有秘書處評價后提出建議名單,人數不限,需要制訂顧問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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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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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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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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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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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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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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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鍛壓協會理事會產生辦法(草案)
本辦法依據中國鍛壓協會《章程》第四章第二節制定。
一. 理事會的組成原則
理事會是中國鍛壓協會的決策機構,確定協會的工作方向和對重大事項進行審議、決策,領導協會秘書處完成各項任務。因此,理事會的組成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理事會以精干、高效為組織原則,當選理事應該“理事”,理事總數控制在會員總數的1/3以下;
2. 為有利于中國鍛壓協會工作的開展,既要保持上、下屆理事會的延續性,也應更新和補充新理事(或理事單位);
3. 理事會以企業會員的代表(即理事單位)為主體,需占理事總數的2/3以上,適當考慮協會、學會、科研、設計和院校比例。
二. 候選理事單位的條件
1. 在行業中有代表性的企業;
2. 能認真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中國鍛壓協會組織的行業活動的會員單位;
3. 關心鍛壓協會工作,對鍛壓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發展做出貢獻的會員;
4. 經濟效益好,發展勢頭強勁,每年足額按時繳納會費的單位。特邀理事單位按“非理事單位和常務理事單位標準”繳納會費。
三. 理事單位產生程序
1. 由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提出新一屆理事會產生辦法,提請上一屆常務理事會審議批準。
2. 候選理事單位推薦名單具體產生程序:
第一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以通訊形式在會員中征集自愿申請成為理事的單位;
第二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在自愿申請的名單中提出有10%差額的“候選理事(單位)建議名單”;
第三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再以通訊形式或組織召開會議形式將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候選理事(單位)建議名單”提請上一屆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選舉,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按得票多少整理出“候選理事(單位)待推薦名單”;
第四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一屆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本辦法,完成提交大會使用的“候選理事(單位)推薦名單”整理工作;
3.特邀理事(單位)產生辦法:
代表大會前由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名單,由上一屆常務理事會確認“特邀理事(單位)推薦名單”。
4.中國鍛壓協會代表大會以投票表決方式選舉產生理事單位和特邀理事。
5.當選的理事單位和特邀理事單位選派代表為中國鍛壓協會理事。
四. 理事單位選派的理事人選條件
1. 凡當選中國鍛壓協會理事單位,應選派在職領導任本屆理事。
2.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3. 遵紀守法,勤勉盡職,個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4. 當選理事離開理事單位領導崗位,不能代表原理事單位時,理事單位應及時選派新的本單位的理事人選,并報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備案。
5. 理事單位為企業時,應選派廠長、總經理、總工程師(或相應的副職)任理事。
6. 其他理事單位應選派本單位的正(或副)職領導任理事。
中國鍛壓協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產生辦法(草案)
本辦法依據“中國鍛壓協會章程”第四章第三節制定。
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閉會期間代為行使理事會職權的機構,需執行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領導秘書處完成協會的工作任務。常務理事不能超過51人。
一、常務理事(單位)任職條件:
1. 熱心協會工作,能積極參加秘書處為貫徹理事會決定及研究協會工作的會議;
2. 在本屆理事會中有一定代表性,有履行協會工作的經濟能力;
3. 按時足額繳納常務理事會費。特邀常務理事(單位)按“非理事單位和常務理事單位標準”繳納會費;
4. 秘書長為常務理事的,不繳常務理事會費。
二、常務理事單位(含特邀常務理事單位)產生程序
第一步:代表大會前以通訊方式,由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在“理事(單位)待推薦名單”中征集愿意成為常務理事的單位;
第二步:代表大會前根據申請名單,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有10% 差額的“常務理事(單位)待建議名單”;
第三步:代表大會前,將“常務理事單位待建議名單”提交上一屆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選舉;
第四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一屆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本辦法,完成提交下一屆理事會使用的“候選常務理事單位擬建議名單”整理工作。
第五步:新一屆理事會產生后,根據新一屆理事會產生情況,大會主席團調整“常務理事擬建議名單”,提出正式的“常務理事建議名單”,提交新一屆理事會投票選舉。
三.負責人產生程序
第一步:在產生常務理事單位(含特邀常務理事單位)第三步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依據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的建議討論通過“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擬建議名單”。
第二步:代表大會前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一屆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本辦法,完成提交下一屆理事會使用的“候選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擬建議名單”整理工作。
第三步:新一屆理事會產生后,根據新一屆理事會產生情況,大會主席團調整“常務理事擬建議名單”時,調整“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擬建議名單”,提出正式的“理事長、輪值理事長、執行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建議名單”,提交新一屆理事會投票選舉。
中國鍛壓協會
代表大會代表產生和大會表決辦法(草案)
根據中國鍛壓協會《章程》第四章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會議代表標準
(一) 經本協會注冊的正式會員;
(二) 足額交納會費;
(三)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二條 會議代表的產生程序
(一) 考慮到專業、地域和產品代表性,由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基于第一條會議代表標準,確定正式代表名單。
(二) 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或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提出擬成為代表的鍛壓行業非會員單位或個人推薦名單,經上一屆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成為正式代表。
第三條 列席代表產生辦法
(一) 各地方協會代表1-2名。
(二) 中國鍛壓協會認為需要邀請參加的其他人員和單位。
(三) 積極參加協會活動的鍛壓行業非會員單位或個人,可以成為列席代表。
第四條 代表大會代表人數和表決形式:
(一) 大會代表數不低于符合第一條會議代表標準的會員數量的80%。
(二) 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選舉、《中國鍛壓協會章程》、《中國鍛壓協會章程修改說明》、《中國鍛壓協會章程執行細則》、《中國鍛壓協會會費繳納辦法》及《中國鍛壓協會賬務管理制度》采用投票表決方式。
(三) 投票方式:若完全同意表決內容,直接在表頭處完全同意處打勾,如不完全同意,需標出不同意內容,具體表決形式、檢票、驗票等內容依據《中國鍛壓協會代表大會選舉辦法》執行。
中國鍛壓協會分支機構更名
中國鍛壓協會自成立以來,根據工作及行業需要,經企業自愿申請,累計設立分支機構18個,涵蓋鍛造、沖壓、鈑金制作領域。現根據國家民政部《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及《關于開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國際性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專專項整治行動通知》的要求,現將中國鍛壓協會分支機構更名情況提交常務理事會申請,詳情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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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名稱(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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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后名稱(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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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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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造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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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造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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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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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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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壓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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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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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鍛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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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鍛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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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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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鈑金制作委員會
|
金屬鈑金制作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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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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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頭成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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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頭成形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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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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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材料成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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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材料成形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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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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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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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沖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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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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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形鍛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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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形鍛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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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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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造下料裝備技術委員會
|
鍛造下料裝備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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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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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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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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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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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鍛件委員會
|
汽車鍛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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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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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鍛壓委員會
|
軌道交通鍛壓工作委員會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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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爐委員會
|
工業爐工作委員會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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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連桿委員會
|
發動機連桿工作委員會
|
15
|
標準委員會
|
標準工作委員會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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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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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沖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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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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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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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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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模鍛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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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鍛壓協會“頭腦風暴”專家庫
第二十四批專家候選人名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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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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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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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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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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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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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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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I_ZJ_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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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壓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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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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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晉榮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2
|
沖壓設備組
|
3
|
馮國明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3
|
沖壓設備組
|
4
|
張朋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4
|
沖壓設備組
|
5
|
張傳澤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5
|
沖壓設備組
|
6
|
王傳英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6
|
沖壓設備組
|
7
|
吳雨東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7
|
沖壓設備組
|
8
|
杜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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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8
|
自動化與智能化組
|
9
|
李堯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19
|
自動化與智能化組
|
10
|
孫科
|
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
|
CCMI_ZJ_520
|
自動化與智能化組
|
11
|
安廣明
|
濟南二機床集團山東邁特力重機有限公司
|
CCMI_ZJ_521
|
沖壓設備組
|
12
|
韓飛
|
北方工業大學
|
CCMI_ZJ_522
|
鈑金組
|
13
|
詹梅
|
西北工業大學
|
CCMI_ZJ_523
|
綜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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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鄭馨秋
|
中國鐵建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
CCMI_ZJ_524
|
熱處理組
|
15
|
田卓華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CCMI_ZJ_525
|
沖壓(拉延)組
|
16
|
楊慶波
|
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CCMI_ZJ_526
|
沖壓(拉延)組
|
中國鍛壓協會鍛造、沖壓、鈑金制作行業
推薦品牌產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引導和支持鍛造、沖壓和鈑金制作生產企業,以及裝備制造商創品牌,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并履行協會職能,向行業公正、客觀地提供優質產品信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鍛壓協會章程》,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國鍛壓協會鍛造、沖壓、鈑金制作生產和裝備行業推薦品牌產品(以下簡稱“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是指產品質量達到國際同類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第三條 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評價工作建立以市場評價為基礎,以用戶(顧客)滿意為宗旨開展工作。
第四條 凡中國鍛壓協會會員單位,均可申請參與評價。中國鍛壓協會不向參評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評價工作遵循志愿參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原則,不搞終身制,不搞獨家制。
第六條 本項工作由中國鍛壓協會領導,《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歸口執行。
第七條 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證書和牌匾樣式由中國鍛壓協會設計。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八條 中國鍛壓協會負責制定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推進工作的目標、原則、計劃、任務和范圍,《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依規推進。并開展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的宣傳、培育工作。
第九條 負責組織申報材料,由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提交常務理事會進行具體評價和批準工作。
第十條 鼓勵各相關(地方)協會、用戶單位組織或推薦品牌企業參加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的申報工作。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
(二)實物質量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場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國內同類產品前列;
(三)年銷售額、總資產貢獻率居本行業前列;
(四)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產品開發能力居行業前列;
(五)產品按照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我國標準組織生產;
(六)企業具有完善的計量檢測體系和計量保證能力;
(七)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未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
(八)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程度高。
第四章 評價指標
第十二條 建立以市場評價、質量評價和發展評價為主要評價內容的評價指標體系。
第十三條 市場評價主要評價申報產品的市場占有水平和用戶滿意水平;質量評價主要評價申報產品的質量水平和申報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發展評價主要評價申報企業的技術開發水平和企業規模水平,評價指標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產品適當傾斜。
第五章 評價程序
第十四條 企業在自愿的基礎上如實填寫《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申請表》(見附件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報《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
第十五條 各相關(地方)協會、用戶單位組織或推薦企業申報,并可附推薦意見并蓋章,統一報送《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
第十六條 《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匯總申報材料后,提交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由中國鍛壓協會秘書處組織中國鍛壓協會常務理事會進行評價和批準。
第十七條 經中國鍛壓協會常務理事會2/3以上代表審議通過后,在中國鍛壓協會官網、中國鍛壓網、頭腦風暴專家庫網、中國國際金屬成形展覽會網和《鍛造與沖壓》雜志社有限公司官網向行業公示15天,征求社會意見;超過2/3常務理事會代表反對,中國鍛壓協會不授予“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否則,以中國鍛壓協會名義正式對外公布,并授予“行業推薦品牌產品”。
第十八條 審核通過的產品以中國鍛壓協會名義授予“中國鍛壓協會(鍛造、沖壓、鈑金制作)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授權使用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徽標(見附件二),頒發中國鍛壓協會(鍛造、沖壓、鈑金制作)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證書。如需授予牌匾(見附件三),依據附件三和許可文件(見附件四),企業自行制作牌匾,費用自理,牌匾實物照片提供中國鍛壓協會備案。如企業需組織授牌儀式等活動,相關費用由企業自理。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證書及牌匾的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需重新申請。在有效期內,企業可以在獲得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的產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使用統一規定的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并注明有效期間。并可用于企業和產品的市場推廣,包括但不限于在線上推廣平臺和線下活動的產品推廣和企業宣傳。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對已經獲得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的產品,如產品質量發生較大波動,消費者(用戶)反映強烈,出口產品遭國外索賠,企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行出現重大問題等,中國鍛壓協會在獲得投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暫停或者撤銷該產品的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并在第十七條公示網站中予以行業通告。
第二十一條 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和標志只能使用在被認定型號、規格的產品上,不得擴大使用范圍。未獲得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的產品,不得冒用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被暫停或撤銷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的產品,超過有效期未重新申請或重新申請未獲通過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禁止轉讓、偽造行業推薦品牌產品標志及其特有的或者與其近似的標志。違者將取消其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及三年內參與評價工作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參與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評價工作的有關機構和人員,要保守企業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保護知識產權;嚴以律己、公正廉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評價。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將取消其評價工作資格,必要時建議參評企業進行民事訴訟。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及有關機構所提供的數據應當真實,嚴禁弄虛作假。對于采取不正當方法獲取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稱號者,將予以取消,并在第十七條公示網站中予以行業通告批評,三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申請。
第二十四條 除按本辦法規定的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評價工作外,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的行業推薦品牌產品評價活動中國鍛壓協會不予承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國鍛壓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經中國鍛壓協會理事會批準執行。
附件一: 中國鍛壓協會鍛造、沖壓、鈑金制作行業推薦品牌產品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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